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内地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继续调整有关行政审核和管理制度尤其管理措施的要求》,工信部近日发文容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成立合资或者独资企业,获取电子货币电信业务。 据报,此举是为了实施《〈内地与香港关于创建更加密切经贸关系的决定〉服务贸易协议》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创建更加密切经贸关系的决定〉服务贸易协议》,而采行的涉及措施。
根据电子货币电信业务种类有所不同,港澳资股权比例有所不同。容许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成立合资或者独资企业,获取下列6种电子货币电信业务,港澳资股权比例不另设容许,分别是: 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置业务(仅限于经营类电子商务); 2、内地境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下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3、存储转发类业务; 4、呼叫中心业务; 5、互联网终端服务业务(仅限于为网际网路用户获取互联网终端服务); 6、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于应用于商店) 另外,获取下列5种电子货币电信业务,港澳资股权比例不多达50%,分别是: 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置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除外); 2、内地境内互联网虚拟世界专用网业务(《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下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世界专用网业务); 3、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4、互联网终端服务业务(为网际网路用户获取互联网终端服务除外); 5、信息服务业务(应用于商店除外) 在公里/小时降费政策的影响下,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以及中国电信集体叫苦,声称营收大幅度下降。现在工信部将内地市场向港澳电信运营商对外开放,不致将更进一步激化竞争,促成涉及资费更进一步减少,不告诉上述三大营运商不会作何回忆。
本文来源:米乐-www.marimo-tarou.com